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晶元光電嚴格遵守責任商業聯盟(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, RBA)行為準則、相關社會責任要求及所有適用的當地法規及國際標準;建立合宜的管理體系以確保落實社會責任行為準則,定期檢討,持續改進。並向所有員工與利害關係人承諾:

  1. 遵守商業道德

秉持誠信經營,防止利益衝突,禁止不合理禮物、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,及任何形式的貪污、欺騙與賄賂等不正當行為;尊重並保護公司及他人之隱私與智慧財產權。

  1. 尊重人權,照護員工

禁用童工並禁止強迫勞動,杜絕霸凌及任何職場暴力行為;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、騷擾及差別待遇行為;實行人道待遇、尊重員工自由結社及集體談判權力;落實人權管理。

  1. 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

依循環安衛管理體系之推動,承諾履行提供一個合於安全衛生環保法令規定之工作環境,推動生物多樣性暨不毀林行為,致力於節能減碳,並以國際相關規範為努力方向標竿。

  1. 供應鏈管理

負責任採購;禁用衝突礦產;發揮供應鏈影響力,共創社會與環境永續價值。

  1. 訓練與溝通交流

辦理相關培訓,並確保政策有效傳達與利害關係人,提供內外部多元溝通管道及時有效溝通,強化企業永續經營基石。

  1. 多元共融

重視及接納組織中,包含性別、性傾向、族群、年齡及個人信仰等,尊重每個人的獨特性與差異性,讓人員能夠感受到自我價值與歸屬感。

   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 

RBA管理代表